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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第五届“苏州市社科应用研究精品工程优秀成果奖”的通知

2021-09-09

各相关单位:

第五届“苏州市社科应用研究精品工程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果要求

1.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指示精神以及市委市政府重大战略部署,围绕苏州加快建设展现“强富美高”新图景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中的现实问题,开展科学性、创造性研究,推动我市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在新时代展现新作为。

2.以苏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的现实问题和实践问题为主攻方向,聚焦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问题研究,聚焦现实性、应用性和对策性问题研究,以科学服务市委市政府决策为成果价值取向。

3.应用研究成果应围绕苏州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开展研究,具有较高的理论价值、创新价值和应用价值;应用研究成果得到市领导肯定性批示,或在有关资料、刊物上收录、刊载;对策建议具有较强的应用性、操作性,有关成果直接或间接转化为政策举措,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

二、申报范围

1.我市作者或以我市作者为主在2019年10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期间发表(出版)或完成的,围绕苏州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形成的专著、论文、调研报告、咨询报告(含公开发表和未公开发表)等。

2.外地作者同期完成的研究苏州相应现实问题的社会科学应用研究类成果。

3.论文集、新闻报道、文艺创作成果不纳入参评范围;未正式结项的市社科基金研究项目成果不纳入参评范围。

4.已获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和应用研究精品工程奖的成果不纳入参评范围;已获其他省部级以及苏州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等地厅级奖励的成果不纳入参评范围。

三、奖项设置

本次优秀成果奖评选设置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评奖总数不超过申报数量的30%,评审后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获一等奖成果奖励人民币6000元,二等奖成果奖励人民币4000元,三等奖成果奖励人民币3000元。

四、工作要求

1.成果奖申报校内受理截止日期为2021年9月28日,逾期不予受理

2.申报人为成果第一作者或课题第一负责人。论文、调研报告以正文标题下的署名为准;著作以版权页署名为准;通过鉴定的课题成果以鉴定书封面上完成单位(或课题负责人、主持人)的署名为准。

申报人只能申报1项成果,不得重复申报。

3.材料要求

(1)纸质版《苏州市社科应用研究精品工程优秀成果奖申报表》(附件1,一式3份),由申报人签署承诺。

(2)参评成果原件或复印件2份(其中论文复印件须包括刊物封面、版权页、目录及正文)。

(3)如有反映成果社会效应以及应用价值的评价证明材料,须作为申报材料附件一并提供2份。

上述(1-3)纸质版申报材料请提交至计划与成果科(知新楼306)。

(4)电子版《成果奖申报表》(附件1)及《苏州市社科应用研究精品工程优秀成果奖申报汇总表》(附件2)请同时发送至社科处邮箱skc@cslg.edu.cn。

五、其他事项

根据《苏州市社科应用研究精品工程优秀成果奖评奖办法》,本次评奖工作设立评奖委员会和评奖办公室,评奖办公室设在苏州市社科联科研处,负责评奖的具体工作。评奖委员会将按照回避原则组织专家开展公平公正评审,评审结果将在“苏州社会科学网”(http://www.szsk.cn/)上公布。

联系人:钱沈婷、卢广伟,电话:52251177。

科技产业处、人文社科处

2021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