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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第六届“苏州市社科应用研究精品工程优秀成果奖”的通知

2023-09-21

各相关单位:

第六届“苏州市社科应用研究精品工程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成果奖申报校内受理截止日期为2023年10月9日上午11:00,逾期不予受理。

二、成果要求

1.围绕苏州市委市政府重大战略部署,针对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苏州新实践过程中遇到的现实问题开展科学性、创造性研究。

2.坚持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围绕苏州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开展研究,具有较高的理论价值、创新价值和应用价值,以服务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为成果价值取向。

3.应用研究成果得到市厅级及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或在有关资料、刊物上收录、刊载,或对策建议具有较强的应用性、操作性,直接或间接转化为政策举措,将作为评奖的重要依据。

三、申报范围

1.我市作者或以我市作者为主在2021年10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期间发表(出版)或完成的,围绕苏州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形成的专著、论文、调研报告、咨询报告(含公开发表和未公开发表)等。

2.外地作者同期完成的研究苏州相应现实问题的社会科学应用研究类成果。

3.论文集、新闻报道、文艺创作成果不纳入参评范围;未正式结项的苏州市社科基金研究项目成果不纳入参评范围。

4.已获市厅级及以上奖励的成果不纳入参评范围。

四、奖项设置

本次优秀成果奖评选设置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评奖总数不超过申报数量的30%,评审后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获一等奖成果奖励人民币6000元,二等奖成果奖励人民币4000元,三等奖成果奖励人民币3000元。

五、工作要求

1.申报人只能申报1项成果,不得重复申报。

申报人须为成果第一作者或课题第一负责人:论文、调研报告以正文标题下的署名为准;著作以版权页署名为准;通过鉴定的课题成果以鉴定书封面上完成单位(或课题负责人、主持人)的署名为准。

2.申报人对参评成果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确保参评成果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或署名争议。

3.材料要求

(1)纸质版《苏州市社科应用研究精品工程优秀成果奖申报表》(附件1,一式3份),由申报人签署承诺。

(2)参评成果原件或复印件2份(其中论文复印件须包括刊物封面、版权页、目录及正文)。

(3)如有反映成果社会效应以及应用价值的评价证明材料,须作为申报材料附件一并提供2份。

(4)纸质版《常理工人文社会科学类项目及成果评奖意识形态审核表》(附件3,一式2份,项目申报人本人签名,二级学院(部门)党组织负责人签字并盖党组织章,人文社科处和二级学院(部门)各留存1份)。

上述(1-4)纸质版申报材料请提交至知新楼306

(5)电子版《成果奖申报表》(附件1)及《成果奖申报汇总表》(附件2)请同时发送至人文社科处邮箱skc@cslg.edu.cn

六、其他事项

根据《苏州市社科应用研究精品工程优秀成果奖评奖办法》,由市社科联负责评奖的具体工作,对各地各部门单位申报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核,按照回避原则组织专家评审。

评奖结果将根据专家评审情况,经集体研究审核后在“苏州社会科学网”上公布。

人文社科处联系人:卢广伟、钱沈婷,电话:52251177。

苏州社科联科研处联系人:朱旦令,电话:68616633。


人文社科处

2023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