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对2016年省社科基金在研项目进行清理,具体事项如下:
1.关于清理范围。列入本次清理范围的项目为2016年省社科基金各类在研项目。
2.关于延期申请。列入清理范围的项目原则上不得提出延期申请,如遇特殊情况,需经科研管理部门同意后报省规划办审批。延期时间不超过半年,即最迟可延期至2021年3月。
3.关于成果形式。(1)列入清理范围的项目,其预期成果为研究报告的,可采用系列论文或书稿结项。(2)预期成果为系列论文的,必须有3篇省级以上刊物发表的论文,论文内容要围绕课题研究对象,贯穿课题研究主线。与课题无关或关联不大的,无论是否标注项目号,不予受理。(3)预期成果为书稿的,必须是未正式公开出版。如书稿已正式公开出版,不予受理。(4)后期资助项目须提交指定出版社出版合同和样书。
请相关项目负责人,于2020年6月30日前提交结项,如有问题,请及时与科技处联系。
联系人:钱沈婷、沙巨山,电话:52251177,13913677150。
人文社科处
2020年2月24日